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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大鍛件經超音頻加熱爐淬火后,應間隔多少時間進行退火熱處理?
大鍛件采用超音頻加熱爐進行回火的目的是消除或降低工件淬火或正火冷卻時產生的內應力,得到穩定的回火組織,以滿足綜合性能要求。在回火過程中還可繼續去氫和使氫分布均勻,對降低或去除氫脆的影響是有利的。
大鍛件經超音頻加熱爐淬火后應及時回火,規定時間間隔如下:
(1)碳素結構鋼、低合金結構鋼鍛件直徑不大于700mm者,小于3h;直徑大于700mm者小于2h
(2)中、高合金結構鋼鍛件,不超過2h。
(3)水淬、水淬油冷鍛件,模具鋼、軋輥鋼及其他重要鍛件,均應立即回火。
了解熱處理工藝的人都知道,在執行具體工藝操作時,只要有一點點誤差,就會大大影響工件的熱處理效果。因此,在執行大鍛件的回火熱處理時,其淬火和回火間隔時間的操作應嚴格按照上述所說進行,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缺陷。


